问:
我2008年获得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退休后能否享受浙江省劳模待遇?
答:
获得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的个人,退休后是否能享受浙江省劳模待遇,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 根据相关政策,退休后是否能继续享受优秀党员待遇,需要看退休前的工作单位是否在继续实施优秀党员表彰奖励措施,若仍实施,则退休后可继续享受一定福利,但幅度可能会有所减少。如果退休前的单位已取消相关措施,则退休后基本难以继续享受优秀党员待遇。
2. 浙江省劳模称号是省级荣誉,其对应的福利待遇主要面向在职人员。根据相关规定,退休人员只能在原工作单位内继续享受省级劳模荣誉带来的优先权益,很难在全省范围内跨行业、跨地区享受相关福利。
3. 若退休时所在单位给予的评定级别高于文艺界评议所确定级别的,则退休后只能享受单位给予级别对应的殊荣待遇。省级劳模待遇主要针对在职省级劳模,退休省级劳模能否同等享受,还需要相关部门认定。
4. 个人是否还在党组织和群众中有较高影响力,对是否能继续获得相关福利待遇也是考虑因素。影响力和 radiation 能力较弱的,相关福利幅度也会下降较多。
综上,作为退休省优秀党员,想继续享受与在职劳模同等的福利待遇,难度较大,还需要具体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认可与支持。更大可能的是,只能在一定幅度内继续获得部分优厚待遇。但这仍然需要视个人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