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澳大利亚强化矿区复垦开采与保护并举,对我国矿产资源的开采与保护有哪些启示/

答:
澳大利亚在矿产资源开采与环境保护方面有很好的经验,可以为我国提供以下启示:
1. 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澳大利亚早在1970年就出台矿产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要求矿业企业在开采时做好环境影响评估和生态风险评估,并采取措施减少环境影响。我国也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限制破坏环境的开采行为。
2. 强化规划引导。澳大利亚政府针对不同矿产资源制定了详细的开采计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明确开采强度和环境容量,实现资源开采与环境保护的平衡。我国矿产资源开采也需要在更大范围内进行统一规划,特别是跨行政区的大范围规划。
3. 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澳大利亚矿业企业和政府大力支持清洁生产技术、节能减排技术以及矿山生态修复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我国也应加大高新技术在矿产资源开采环节的应用,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和环境影响的最小化。
4. 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澳大利亚要求矿业企业承担环境保护的主要责任,并根据污染物排放和环境影响向政府缴纳费用。我国也可以进一步明确矿业企业的环境责任,采取经济手段促进企业自觉保护环境。
5. 加强监测监管。澳大利亚建立了严格的环境监测系统和监管体系,对矿山开采过程中的水、空气、土壤等进行全面监控。我国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矿山开采的环保监测力度和监管力度,严惩破坏环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