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什么是死亡参保人员的抚养人员?

答:
死亡参保人员的抚养人员指的是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职工死亡后,依法享有抚恤金或生活补助的近亲属。主要包括:
1. 配偶:指与死亡职工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人,包括原配偶和新配偶。
2. 子女:指死亡职工的亲生子女和继子女,包括已成年和未成年子女。
3. 父母:指死亡职工的生父母,养父母和继父母。如果父母已经去世,则为死亡职工的父母的收养人或抚养人。
4. 兄弟姐妹:指与死亡职工有同父同母或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这些抚养人员按照法定顺序优先获得抚恤金或者生活补助。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同顺序内,人数多者按人头分配;同顺序内同一类别有多人且关系相近时,可协商一致解决或者由社保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抚养人员要符合一定条件,如配偶要符合最低法定婚龄,子女要符合最低法定工作年龄且无工作能力,父母真确实无法工作等。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与死亡人员的亲属关系。社保机关会对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后,才给予抚恤金或生活补助。
所以死亡参保人员的抚养人员主要是指依法可以获得社会保险抚恤金或生活补助的死者近亲属,一般指配偶、子女、父母等。他们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和提供相关证明,由社保机关审核确认后获得相应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