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离婚法律调解文书下来以后,对方转移分割财产造成执行失败怎么办

答:
离婚法律调解文书下来后,如果对方转移或隐藏财产造成执行失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申请法院追缴或恢复被转移的财产。可以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对方转移或隐藏了财产,请求法院追回或恢复这部分财产,以实现财产分割的判决结果。
2. 申请查封或扣押对方其他财产。如果被转移的财产难以追缴,可以请求法院查封或扣押对方现存的其他财产,以弥补损失。
3. 申请重新诉讼,调整财产分割比例。如果转移的财产价值较大,原判决的财产分割结果已无法实现或严重失衡,可以要求法院重新审理,调整财产分割的比例,增加自己的获得份额。
4. 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对于无法追回的转移财产,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对方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以 makeup 因分割财产失败造成的损失。
5. 报警处理或提起刑事诉讼。如果对方转移财产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如挪用公款或侵占共同财产,可以向警方报案或提起刑事诉讼,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6. 申请执行对方其他义务。除财产分割外,离婚判决书通常还包含其他内容,如子女抚养费或房屋使用权等。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些对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以避免全部执行失败。
所以,对离婚后对方转移财产造成的执行障碍,可以通过多种法律途径进行补救,以最大限度实现法院的判决结果,维护自身的权益。选择哪种措施,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