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该企业已发布清算组备案信息自建厂房能被法院强制执行吗
答:
对此,有以下几点需要考虑:
1. 企业清算期间,法院原则上不得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根据《企业清算条例》第六条规定,清算期间,不得对企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只有清算组提出或者同意,法院才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2. 但是,如果该厂房存在抵押权或者质权,且相关债权未得到清偿,抵押权人和质权人仍然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厂房。根据《企业清算条例》第三十三条,清算期间,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企业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或者进行执行。
3. 此外,如果该厂房转让给第三方或者设定其他权利限制,也会影响法院的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需要对应物权人执行,如果已经转让它人则会难以执行。
4. 另一方面,如果该厂房属于企业法定财产或者经营财产,则清算组有权对其进行处置。法院不太可能对清算组依法处置的财产实施强制执行。
综上,如果该厂房存在其他权利限制如抵押权、它人所有权等,则法院有可能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如果该厂房属于企业清算财产,清算组有处置权,且未同意强制执行,则法院原则上不得对其强行执行。但债权人也可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确保其权益。
总体来说,该 issue 还是比较复杂的,建议您可以询问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加准确和详尽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