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停窝工超过多少时间就不用给钱了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在工程施工合同中,如果属于工程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停窝工,超过一定时间后,施工单位需要给予施工方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来说:
1. 对于施工方pussession原因导致的停窝工,施工方无需承担责任,不需支付停窝工经济补偿。所谓施工方pussession原因,是指施工方自身的原因,如施工方人员、材料、设备短缺等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正常施工的情况。
2. 对于工程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停窝工,超过3-5个工作日,施工单位应给予施工方一定比例的停窝工费用补偿。工作日的计算以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日为准。补偿费用的比例根据双方合同约定,一般在50-100%之间。
3. 如果停窝工时间过长,超过约定工作日的2-3倍,则施工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工程施工单位赔付损失。所谓过长时间,是指已明显超出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并且严重影响了施工方的整体进度和利益。
4. 如果停窝工属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如发生地震、洪水、火灾等自然灾害性事件导致,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免除或减少停窝工补偿责任与赔付比例。
所以,在工程施工合同中,如果属于工程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停窝工时间超过约定工作日的3-5倍,施工方就有权要求工程施工单位进行停窝工费用补偿;如果停窝工时间过长,超过工作日的2-3倍,施工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但如果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停窝工,双方可以减免责任经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