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为什么编写人员不能同时作为同一课程不同版本教材主编。

答:
同一门课程的不同版本教材主编不应由同一个编写人员担任,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 角度不同。不同版本的教材可能面向的读者群体和学习阶段不同,编写人员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去思考如何设计教材内容和框架,以适应不同的学习需求。如果由同一人负责不同版本,很难在思维上做到角度的转换和重塑,可能导致不同版本的教材在内容和体例上过于雷同,无法很好满足不同阶段学习者的需求。
2. 知识更新。随着教学内容的更新和深化,高年级版本的教材会涉及更加前沿和深入的知识。如果由同一编写人负责不同年级版本,在更新知识方面可能会产生滞后,高年级版本的教材无法很快吸收最新的知识和成果。分别由不同的编写人负责可以在更新教学内容方面保持敏锐度。
3. 创新思维。不同的编写人在教材设计思路和创新上会有差异,这会使不同版本的教材在体例和内容等方面有一定差异性。适度的差异不但不会对学习产生障碍,而且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避免产生教材“单一化”。由同一人负责不同版本可能在创新设计上出现“思维定式”,难以做到思路的大刀阔斧。
4. 负荷过重。同一门课程的不同版本教材,无论在编写还是后续的修订上都需要投入大量精力。如果由同一编写人负责,不但会产生上述的问题,也容易导致责任过重,影响教材质量。分散到不同的编写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负荷,做到注重质量。
所以,总的来说,职责明晰,知识更新,创新思维和负荷考量等方面都要求同一门课程的不同版本教材主编最好不由同一编写人担任。但在编写过程中,密切的沟通协作是必要的,以确保教材的衔接和连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