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报关时滚装出口怎么录入系统信息
答:
报关时滚装出口的货物,需要在报关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主要包括:
1. 滚装提单号:提单号作为报关单号录入,确认滚装货物运输信息。
2. 货物名称:根据每批滚装货物的实际名称填写,如“钢材”、“纸制品”等。
3. 数量:按照实际装箱数量填写,单位为箱。
4. 毛重:按照每批滚装货物的总重量填写,单位为千克(kg)。
5. 净重:按照每批货物开箱后实际货物重量填写,单位为千克(kg)。通常情况下,毛重大于等于净重。
6. copies数:填写1,表示整批滚装集装箱共用一份提单。
7. 箱型:选择“散箱”或“其它”项,表示滚装货物。
8. 箱号:无需填写,滚装集装箱没有专属箱号。
9. 条形码号:无需填写,滚装集装箱没有条形码标识。
10. 货物分类编码:根据每批滚装货物的海关商品编号(HS CODE)填写。
11. 产销台账:选择“无”,表示滚装货物拆箱后无法一一对应原产销台账。
12. 装箱目录:选择“无”,表示滚装货物拆箱后无法提供装箱目录。
13. 附加ederalExpress信息:选择“无”,表示滚装货物拆箱后无明细账单或装箱清单。
14. 直邮信息:选择“无”,表示滚装货物无直邮清关信息。
以上主要的报关信息需要根据滚装货物提单和相关单证 Extract,然后在报关系统中逐项填写和录入。滚装货物报关需要核对并确认装箱信息后录入,以确保报关信息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