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房本证使用年限是40年,公司管理办法折旧年限50年,应按哪个年限提折旧

答:
这个问题涉及到房本证和公司内部管理办法对折旧年限的规定,需要权衡考虑:
1. 房本证是房产资产的法定所有权证明,上面记载的使用年限为40年,这是从法律角度规定的标准。如果严格按照这个,应该采用40年作为折旧年限。
2. 但是公司的管理办法根据实际情况,也可能制定不同的折旧政策。规定为50年的折旧年限,可能是考虑到行业特点、资产实际使用状况等因素而制定的。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合理的、可行的。
3. 一般来说,法律法规占主导地位。但是公司内部管理办法作为补充也同样重要,它可能根据实际更为贴近实际情况。如果两者冲突,应该以法律法规为准,但对公司管理办法的考虑也不应忽视。
综上,我的意见如下:
1) 折旧年限采用法定的40年为宜,这更符合房产资产折旧的法律规定,也避免出现管理混乱的情况。这就是最终应该执行的折旧年限。
2) 但是,公司management的考量也不应该完全推翻。可以在采用40年折旧年限的同时,将50年的管理政策作为重要参考因素之一,调整具体年度折旧率和方法。例如提高前几年的折旧力度,后年度适当降低;或根据50年期望寿命再延长至45年或42年等。
3) 如果公司管理层坚持50年折旧年限,可以考虑代表股东提议,申请 Sabanto审批使用50年的折旧年限,遵从公司实际。但这需要提供论证材料说服监管部门。
总之,这需要综合考虑法律因素和公司实际因素,权衡取舍,做到既准确执行法律法规,也不违背公司管理要求。折衷和补充相结合,或许是比单一执行某一个政策更优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