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以前农村户口,后转为集体户口。能迁回农村老家户口吗?有哪些政策?湖北潜江市

答:
根据您的情况,我的详尽建议如下:
1. 您以前持有潜江市的农村户口,后改为集体户口,这属于户口性质的变更。根据中国的《户口登记条例》,公民有权申请恢复登记的原户口性质,您有权申请恢复农村户口。
2. 湖北省潜江市在户口管理上实行”三规定“,即规定居住地、就业地和生孩子的地方。如果您想恢复在潜江市的农村户口,您本人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居住地和经济来源在潜江市农村。如果您长期在外地工作生活,可能难以迁回农村户口。
3. 您需要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恢复农村户口。一般需要提供的材料有:身份证、户籍簿、婚姻证明(如已婚)、经济来源证明等。凭这些材料,派出所可审核同意您恢复农村户口。
4. 潜江市还推行”三个一批“政策,即农转非、集体转农村、外地转潜江三个方面实行”一批一核”审批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给予审批和支持。这也为您恢复农村户口提供便利。
5. 您也可以选择在户籍所在地购买农村自建住房或申请集体经济适用房后,以此申请迁回农村户口。这是比较稳妥的方式。
综上,凭借现行的户籍管理政策和潜江市的相关政策,只要您具有相对稳定的居住生活在潜江市农村,理论上您有权并有可能成功迁回农村户口。但在具体操作中,仍需配合当地派出所的审核要求,准备完整材料,以便申请获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