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本公司销售是劳务费,对方公司可不可以开工程款的发票来做成本

答:
销售劳务费的企业收取对方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作为成本支出证明是符合规定的,但是使用工程款发票作为成本支出证明则不太妥当,原因如下:
1. 根据《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工程款发票专门用于施工总承包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开票主体必须是建筑业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用于证明总承包企业提供的建设工程服务。您公司提供的是劳务服务,不属于建设工程服务,所以对方公司开具工程款发票不符合规定。
2. 使用不合规发票作为成本支出证明,存在被税务部门否定的风险。一旦发现,您公司将面临被追缴相关税款的处罚。
3. 对方公司开具工程款发票,表明您公司提供的是建设工程服务,这会造成双方服务性质的混淆,并且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easy导致日后稽查时的麻烦。
所以,总体来说,销售劳务费的企业使用普通发票作为成本支出证明是正确的做法,而使用工程款发票则有违规和认定风险,不建议采用。如果对方公司坚持开具工程款发票,建议您公司亲自向税务部门咨询,解释双方服务性质,并要求对方改开普通发票,或者自行开具普通发票做成本凭证使用。
综上,本公司销售劳务费,对方公司开具普通发票作为成本支出证明是合规且稳妥的做法,而使用工程款发票存在一定风险,需要提高警惕并作好税务风险防范。希望上述分析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