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在财政支出活动中出现代理人和委托人目标不一致会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
在财政支出活动中,代理人(如政府部门)和委托人(如纳税人)的目标可能不一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支出规模:代理人追求更大的财政支出规模,以扩大其权力和影响力;而委托人希望实现财政支出的有效控制和资金使用的经济性。
2. 支出结构:代理人倾向于增加其直接控制和支配的经费,如行政费用、工资福利费用等;而委托人更看重民生类支出和公共服务的不断改善。
3. 资金使用效率:代理人并不直接承担财政资金的使用后果,所以资金使用效率并不是其最关注的问题;委托人最为看重财政资金的合理和高效使用。
4. 支出责任:代理人可以通过转嫁责任的方式减少其承担的责任,而委托人希望相关代理人对财政支出行为承担起相应责任。
5. 支出决策:代理人在财政支出决策过程中追求其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委托人更看重整体社会利益的最大化。
6. 支出监督:代理人不希望外界对其财政支出行为进行过多监督和约束;而委托人则需要有效的监督手段来约束代理人的行为。
总之,减少代理人和委托人目标的不一致,关键是要强化财政支出的绩效管理和责任追究,加大监督和限制代理人行为的力度,使其行为更多地向公共利益靠拢。这需要构建一套科学、严密的考核和问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