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把设计的卡通形象印在书包水杯等物品上进行销售,需要申请专利还是商标?

答:
对于把卡通形象设计印在商品上进行销售,既可以考虑申请专利,也可以考虑注册商标。
1. 申请设计专利。卡通形象设计属于产品的外观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获得专利权后,在专利有效期内可以独占该设计与图片,保护免受他人仿冒。但是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较短,一般为10-25年。
2. 注册商标。把卡通形象设计与特定商品关联,形成第二定制的视觉形象,然后以此在指定商品类别注册商标。获得注册商标权后,在使用过程中增强商品识别度与记忆度,建立品牌形象。注册商标权期限较长,可长期使用。
3. 同时申请专利与注册商标。这种方式可以发挥专利与商标各自的优势。专利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短期防范抄袭,商标则长期建立品牌效应与市场优势。
具体而言:
1)卡通设计图片本身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防止他人在一定期限内使用该卡通设计。
2)卡通设计与书包,水杯等物品结合,以该卡通主题、名称及其图案作为商标在相应商品类别注册商标。长期建立品牌与市场优势。
3)卡通设计可以同时保护设计专利与其名称及图案的商标权。发挥两者优势,一定期限内短期防范抄袭,长期建立品牌。
综上,对卡通形象设计印在商品上销售来说,既可以考虑申请设计专利加以短期保护,也可以将其与商品结合注册商标以长期建立品牌。同时申请设计专利和注册商标可以达到短期防抄袭与长期品牌建设的目的,这是一种较为全面与长久的保护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