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批次用地把土地转为建设用地后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是不是就按照建设用地申报
答:
对于取得批次用地资格的土地,要办理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其基本程序与申请建设用地是有一定差异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用地预审的目的主要是对土地位置、面积、土地性质以及规划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查,确认该地块是否适宜进行建设并符合规划要求,属于土地利用的初步检查。而建设用地申报是具体项目申请,目的更为明确。
2. 选址意见书的目的是对某一地块是否适宜某类建设项目进行判断,属于对项目选址的初步审核。而建设用地申报需要提交更为具体的项目申请报告。
3. 批次用地后只确定土地的建设用途,并不涉及具体建设项目和用地需求,项目设计及用地面积均未确定。建设用地申报则需要提交项目设计方案和用地需求,以确定用地范围和面积。
4. 批次用地资格获得后,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的程序简单一些,主要由planning部门审核,流程较短。而建设用地申报需要relevant各部门审核,审核标准更为严格,流程也较长。
综上,批次用地后虽然土地性质由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但仍需办理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以确定是否适宜建设和项目选址。但其目的、要素与具体的建设用地申报还是有差异的,手续流程也相对简单一些。所以,不能完全等同于建设用地的申报程序,但也属于用地批准的一部分内容和前提。
希望以上分析能够帮助您理解批次用地后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与建设用地申报的关系与差异。如果还有不清晰的地方,欢迎您进一步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