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危险品重大危险源备案备案申请类型填报可以填几项

答:
危险品重大危险源的备案申请类型可以填报多项,主要包括:
1. 存储设施:用于危险品存储的罐、槽、箱柜等设施的新建、改建或扩建。
2. 生产装置:用于危险品生产的重要装置、设备、管道系统的新建、改建或扩建。如反应釜、蒸馏塔、炼油设备、危险品加工装置等。
3. 转运装置:用于危险品转运的装置、设备、管道的新建、改建或扩建。如危险品输送泵、危险品转运管道、装车平台等。
4. 用电用火设施:供应重大危险源用电、用火的电气设备、燃烧装置的新建、改建或扩建。
5. 防护设施:用于重大危险源的防火防爆、消防和应急设施的新建、改建或扩建。如防火墙、灭火装置、警报装置、应急措施等。
6. 其他设施:其他直接服务于重大危险源的设施设备的新建、改建或扩建。
以上几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报一项或多项。同时,还需要填报危险源类别、危险品类别和数量、建设单位信息等内容。填报详实准确,对保障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非常重要。
所以,危险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类型可以填报较多选项,需要根据所涉及的设施和设备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填报内容应尽量详尽,这对确保安全生产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