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企业职工已到达退休年龄,但医疗保险未缴满25年,需补缴除了个人缴纳的部分企业也应补交吗

答:
对于这个情况,相关规定如下:
1. 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职工退休时应当同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和医疗保险终止手续。医疗保险应符合最低缴纳年限要求,如未达到最低年限应补缴医疗保险费才能办理退休手续。
2.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15-25年,具体年限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若在职工退休时,医保缴费年限不足,那么应补缴至最低年限才可退休。
3. 需要补缴的医疗保险费,按当地职工医疗保险费缴纳基数和政府规定的费率计算。其中,个人部分由职工本人承担,企业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得推脱。
4.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照相关规定应承担一定责任。职工可以通过申请或者投诉等方式,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医疗保险费,以保障自身权益。
综上,企业职工退休但医保年限不足的,用人单位也应按规定比例共同承担医疗保险费的补缴,以确保职工获得基本医疗保障。个人和用人单位应共同完成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否则用人单位将承担相应责任。
我希望上述解释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请感 free 回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