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申请哺乳假需要提供医院什么证明

答:
申请哺乳假通常需要提供以下医院证明:
1. 产妇出院证明或产后42天内的体检证明。这是确认产妇生育并处于哺乳期的证明,是申请哺乳假的基本证明材料。通常产后出院时,医院会开具产妇出院证明,后续产后42天内的再访可获得产后体检证明。
2.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这是确认婴儿已经出生,属于需要哺乳喂养的证明。通常为出生证明或儿童出生医学证明,需要婴儿的基本信息如出生日期、性别以及哺乳需求等。 
3. 儿科医生确认或推荐证明。如果需要延长哺乳假,可以提供儿科医生开具的婴儿哺乳需要证明,确认婴儿目前主要以母乳喂养,需要产妇全天候照料,以推荐产妇延长哺乳假期。
4. 乳腺炎或围产期抑郁症等diagnose证明。如果产妇出现乳腺炎、抑郁症等与哺乳相关疾病,可以提供医院开具的相关诊断证明,以申请医疗因素导致的哺乳假。
所以,申请哺乳假主要需要提供产妇出院证明、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等基本证明,如果需要延长哺乳假期或属于医疗因素,还需要提供儿科医生证明或相关病症证明。公司人力资源部会根据产妇提供的相关医院证明,审核批准哺乳假申请及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