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为12个月,供应商按要求逐项列明计算清单,其中人员社保费按11个月计算是否合适?

答:
对于这个问题,我的详尽分析如下:
不合适。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服务期为12个月,那么在人员费用的计算中,社会保险费也应该按12个月来计算。
理由如下:
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包括了12个月全期,那么在这个服务期内,参与项目的人员也需要工作满12个月。按照中国的社会保险规定,用人单位需要为工资 Social security缴纳基数内的全部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且社会保险是按月缴纳的。
2.如果只按11个月来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在第12个月,项目人员在工作的时候就没有社会保险保障,这会给项目实施带来风险,也不符合用人单位应该为员工购买全部必要社会保险的规定。
3.按11个月Social security费用计算,第1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用就没有包含在投标报价内,这样的报价不全面,不符合招标要求。这也可能导致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社会保险费用没有足额投入造成的各种问题。
4.从商业角度而言,12个月的服务应当包括12个月所有的成本费用。如果只按11个月计算一部分费用,那么投标报价不够全面,也不够准确,这会影响到招标方的评判。
综上,我的意见是:对于明确要求服务期为12个月的项目招标,供应商在 calculates人员社会保险费用时,也应当按12个月进行计算,这才符合招标要求和商业惯例。按照11个月计算在这方面是不太合适的。
希望这个详尽的分析能够回答你的问题。如果还有任何不清楚或疑问的地方,请 feel free to在回复中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