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之前3月份确认收入了,9月发现不是收入怎么报税
答:
如果之前已经确认并申报了3月份的收入,但是9月发现这笔收入实际上不是应税收入,应如何进行纠错和报税更正?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与客户或相关方核实那笔收入的性质和是否需要纳税。如果确认属于销售退回、报销性质收入,或不构成应税收入,应进行报税更正。
2. 在确认需要更正后,应向税务机关提交更正申请,说明更正理由和依据。可以提交相关凭证,如销售退货通知单等证明文件,以证明那笔收入的性质。
3. 提交代销售额申报表等进行销项税额或进项税额更正。如果发票已经开具并申报,也应同步进行进项税额或销项税额的更正,以确保税额抵扣和申报的准确性。
4. 新增或更正涉及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税款的,要在办理更正手续同时,补缴或退还相关税款。更正导致应补缴税款的,应在规定的限期内补缴。需退税的,在税务机关确认后办理退税手续。
5. 重申报更正后的销售收入和税额,并在后续各期间的应税销售额和税额中予以调整,避免产生重复申报的情况。
6. 要注意在会计账目中也对应进行调整和更正,反映出真实的纳税义务,以防会计信息与报税信息不符。
综上,发现之前确认收入实为非应税收入后,企业需要及时向税务机关提出更正申请,提交证明文件,并办理销项税额更正、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等手续,以正确履行纳税义务,避免产生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