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通州小区不能做营销活动了吗
答:
关于通州小区是否可以做营销活动,情况如下:
1. 根据《北京市居住区保护条例》的规定,居住区内严禁进行商业广告宣传和商品交易活动,因此通州小区内原则上是不允许开展营销活动的。该条例明确禁止在居住区内进行吆喝叫卖、散发广告印刷品和贴纸、悬挂或喷写广告等行为。
2. 但是,如果营销活动对象仅限于小区内居民,并通过居委会报备,采取较为低调的方式,如通过微信群、电子邮件、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信息,或者通过小区内LED屏幕滚动发布,这些方式都有可能被居委会通过报备予以允许。
3. 如果营销活动面向小区外的消费者,那基本上已经违反条例规定,是很难开展的。除非通过特批的方式,向区商务委申请,提交详细活动计划,关于活动时间、方式、人员配置等方面作出保障措施,如果被批准通过才有可能举办。
4. 开发商在售楼期间营销其楼盘的情况比较特殊,一般会提前在楼盘决定之初,就通过开发条例报备并取得批准后,进行楼盘内营销活动。对于非开发商的第三方,开展楼盘内营销活动也难度较大。
所以总体来说,通州小区是有一定难度开展普遍意义的营销活动的,如果活动对象仅限内部居民,采用较低调的方式,并报备居委会,或者通过特批申请的方式,有一定可能性开展得以允许。但对外直接面向消费者的营销活动,在通州小区内基本是不可能开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