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4.1类危险品包括煤炭吗
答:
4.1类危险品不包括煤炭。
根据《危险货物品名表》,4.1类危险品具体包括:可燃固体(自反应性物质、自燃物质、与水反应释放易燃气体物质)、自反应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退火金属粉末及其残渣、不稳定硝酸盐类物质以及含有危险戊二醛残留、危险甲醛均匀物或危险异戊二烯。
这些物质的共同特点是:容易自然发生剧烈反应、自燃或爆炸,同空气、水接触会产生易燃、易爆气体或蒸气,对眼睛、呼吸道和皮肤有损害作用。需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采取隔离措施,防止与空气、水或其他化学品接触,产生危险化学反应。
而煤炭属于4.2类危险品,即易燃固体、自燃物质和物质的掺合物。煤炭不会自然发生剧烈反应和爆炸,但粉尘浓度达到一定浓度时,同空气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所以煤炭相对而言危险性较小,不属于高危险性的4.1类危险品。
总之,4.1类危险品都属于化学不稳定、高反应性的物质,容易发生剧烈反应和爆炸,因此运输、贮存和使用都需要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而煤炭作为常规的能源原料,其危险程度较低,不属于4.1类最高危险性的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