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开给承租方的电费需要交印花税吗

答:
对于开给承租方的电费发票,是否需要交纳印花税,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1. 如果电费发票开具的金额超过2000元,则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该电费发票需要交纳3元/份的印花税。发票金额越高,交纳的印花税也越高,按阶梯税率交纳。
2. 如果电费发票是出租方开具给承租方的,并不属于货物或服务的销售,则可以免交印花税。《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发票用于记录非销售行为而发生的款项收付,是免税发票。
3. 如果出租方和承租方约定电费由承租方单方面支付,电费的支付可以理解为承租方购买电力资源的行为,这种情况下,电费发票属于销售行为,需交纳印花税。
4. 部分城市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或政策可能会对电费发票的印花税税率和征收方式有所调整,本地政府的规定优先。
因此,开给承租方的电费发票是否需要交印花税,需根据发票金额、是否属于销售行为以及本地政府的相关规定等判断。发票金额不同、性质不同,其交纳的印花税也不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根据具体情况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发票的开具和税费的交纳工作。
以上内容仅代表个人理解,实际操作仍以政府相关法规和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