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格要求与评标办法资格要求不一致,如何处理?
答:
这种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与评标办法资格要求不一致的情况,投标人应该怎么处理呢?
1. 首先不要着急,仔细重新阅读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确保自己理解无误。如果确实存在不一致的地方,这属于招标文件的问题,投标人需要及时提出。
2.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请求,要求招标人对相关资格要求做出明确说明和解释。如果没有得到清晰的答复,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可能导致的风险,表明自己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免产生后续争议。
3. 如果招标人回复没有实质性内容,只是简单地要求投标人遵循招标文件要求,但是招标文件自身要求就存在矛盾,投标人此时应该根据法规和公平合理的原则,做出自己的判断并注明理由。
4. 在投标文件中对相关要求作出说明的同时,投标人也应对可能需要提交的各类资格证明材料作出解释,明确自己的理解依据和判断过程,以便在开标和评标过程中减少异议或以后的争议。
5. 如果招标人在开标和评标过程中对投标人资格提出异议,投标人也应basis合理理由进行说明和解释, necessary时应要求检查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自己资格符合要求。证明自己的决定和做法合理合法。
6. 在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投标人也可以就相关问题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要求澄清 ambiguities,修订有问题的招标文件内容。这可以避免该项目招标受到质疑,有利于投标人获得公平对待。
综上,投标人应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妥善处置招标文件内容的不一致问题。既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要确保投标资格合规,这需要投标人审慎行事,逐步积累相关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