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人防竣工归档资料中人防名称按照什么文件上的填写

答: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资料中的人防名称,应根据人防工程设计任务书或设计方案上的命名进行填写。
人防工程设计任务书是人防工程设计和建设的制式文件,在任务书中通常会确定该人防工程的正式项目名称。该名称一般遵循 XX人防指挥所(或 XX人防仓)这样的命名方式,XX为该人防所在城市或地区的名称,如北京人防指挥所。
如果人防工程设计任务书中未明确写出工程名称,也可以参考设计方案报告中的命名。设计方案报告是人防工程初步设计结果的汇报文件,报告中也会给出人防工程的名称定义,该名称也可作为人防工程正式项目名称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人防工程名称一旦在设计任务书或设计方案报告中确定并报批,原则上不可随意更改。竣工归档资料填写的人防名称必须与这两个设计文件中的名称严格一致。如果在建设过程中人防名称发生重大变更,也需要重新报批以确定新的人防名称,并在竣工资料中进行相应更新。
除上述两种文件之外,其他资料如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等上的人防名称仅供参考,不应作为人防工程正式名称填入竣工归档资料。工程名称应源自施工任务的发包文件或初步设计文件的确定,这是按照人防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执行的原则。
所以,总结来说,人防竣工归档资料中的人防名称应根据设计任务书或设计方案报告中的命名予以填写,这两个文件中的名称才是人防工程的正式项目名称。其他资料上的名称仅供参考,不应直接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