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因客观原因脱党后重新入党的程序

答:
因客观原因脱党后重新入党,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提出重新入党的申请。向原党组织递交书面申请,说明脱党的原因及目前的真实想法,明确提出重新入党的请求。
2. 党组织对申请进行审查。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表现等进行审查评价,确定其重新入党的真诚度和遵守党的原则方面是否达到要求。
3. 组织开展谈话调查。党组织要与申请人开展严肃耐心的谈话,深入了解其脱党原因,及入党动机等,对申请人进行政治审查。
4. 召开党小组或支部会议研究。党小组或支部要集体研究申请人的情况,对申请重新入党的可行性进行评价,并作出是否同意其入党的决定。
5. 上级党组织审批。基层党组织同意后,还需要按级上报至县(市)党委或更高级党组织,提供必要的材料,等待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
6. 入党宣誓并办理入党手续。获得上级党组织批准同意后,申请人到党组织指定地点公开宣誓,并由党组织办理相关入党手续,取得新的党员证等。
7. 入党培训及观察考察。重新入党后,党组织要对其进行必要的入党培训,并在一定时间内观察考察,确保其遵守党的原则,始终与党保持高度一致。
这是脱党后重新入党的基本程序和要求。整个过程 comparably 较为严格,需要申请人表现出极高的政治觉悟和入党决心,经得起各级党组织的严格考察,才有机会获准重新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