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工厂里领导和组长故意不给加班算不算违法??
答:
工厂领导和组长故意不给加班费通常属于违法行为。原因如下: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费:......”这表明加班费属于劳动者的合法薪酬,用人单位必须支付。故意不支付属于违法行为。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或协议通常都会对加班工作时间和报酬做出约定,不按约定支付属于违法行为。
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相关 Interpretation,加班费属于劳动者的薪酬权益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无故不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如拒不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6条规定,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如工厂领导、部门经理等)利用职务故意拖欠工资,属于职务侵占罪,是刑事犯罪行为。
综上,工厂领导和组长故意不给加班费属于违反劳动法律、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也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劳动者可以通过行政和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追讨未支付的加班费。用人单位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以,工厂里领导和组长故意不给加班算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应该被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