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国的基本建设债券是中央政府和政府所属机构共同发行的,是一种政府机构债。( )
答:
中国的基本建设债券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发行主体是中央政府以及政府所属的相关机构,主要包括财政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公司等国有企业或机构。
2. 基建债的发行目的是为了筹集资金,用于支持基础设施和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这些项目通常投资额大、周期长,需要政府支持和引导资金的投入。
3. 基建债属于政府机构债券的一种,是政府直接或间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的债券。这给予基建债相比企业债券更高的信用级别和更低的发行利率。
4. 基建债通常采取特殊专项债券的形式,针对具体重点基建项目进行定向发行和使用。这有助于监管和跟踪资金的流向及使用效果。
5. 基建债既可以采取长期债券的形式,也可以采取短期融资券的形式,以匹配不同期限的基建资金需求。
6. 基建债发行采用包括公开发行和私募发行在内的多种方式,以扩大融资渠道。
7.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是基建债主要的发行和交易市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