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农村老坟地归谁所有,村里能随意拆除吗?
答: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老坟地的所有权归属和拆迁遵循以下原则:
1. 老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或村民小组。
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所有权,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老坟地属于集体所有。
《墓地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村民小组墓地的所有权属于村民小组集体。
2. 拆迁老坟地需要经集体讨论同意。
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照法律规定集体所有或者재分配给集体成员。拆迁墓地涉及土地权属变更,需经过集体成员讨论同意。
3. 拆迁老坟地需要履行批准手续。
《墓地管理条例》规定,迁移墓地,应当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墓地。
4. 拆迁老坟地需按程序进行补偿。
在迁移墓地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迁出墓地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补偿。补偿费用由迁入墓地的单位承担。
5. 拆迁过程中应当关注群众感情。
在决策和实施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关注群众情感,维护社会稳定。
所以,村集体如果要拆迁老坟地,必须经过正规的集体讨论决定,批准手续,补偿安置,充分关注群众感受,不能擅自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