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税收协定的主要作用

答:
税收协定的主要作用包括:
1. 避免双重征税。税收协定的核心作用是在两个缔约国之间消除双重征税,避免纳税人在两个国家就同一所得支付重复的税款。
2. 明确征税权归属。税收协定通过规定居民所得和各类收入的征税权归属,明确了两个缔约国对纳税人的征税权范围,防止重复征税。
3. 防止偷漏税。税收协定通过信息交换和相互协商程序,帮助缔约国防止纳税人在两个国家偷漏税。
4. 鼓励贸易和投资。税收协定通过提供税收优惠和便利,降低纳税人的跨境税收成本,促进缔约国之间的经济交流。
5. 税收竞争。税收协定反映了缔约国在税收竞争中的妥协和平衡。
6. 外交关系。税收协定也是两个国家建立更密切经济关系和外交关系的手段之一。
综上,避免双重征税和明确征税权是税收协定的核心作用,其余作用都是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正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