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小区楼房前后小菜园是归住户还是物业?

答:
小区楼房前后小菜园的归属权,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如果菜园属于住户自行开辟的,并且没有占用公共绿地,那么菜园的使用权应当属于开辟菜园的住户个人。
2. 如果菜园是在物业和业主委员会授权下开辟的,用于满足住户种植生活用菜的需求,那么菜园可以视为小区公共绿地的一部分,所有住户都可以共同使用。
3. 如果菜园占用了原本属于小区公共绿地的范围,且未经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同意,那么菜园的使用权应当还归小区公共。种植者需要征得公共同意或支付相应的占用费用。
4. 如果菜园占用了小区道路或其他公共设施范围,无论是否经过授权,都属于违规使用,种植者需要在物业和相关部门要求下拆除还原。
5. 如果菜园是建在住户自有的阳台、门前等区域,不占用公共区域,种植者应该拥有该菜园的使用权。
6. 具体到某栋楼的某些建筑附属的小菜园,如果相关权属明确,可以归该楼层住户共同使用。
所以,对于小区楼房前后小菜园的使用权,还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主要依据是该菜园是否占用了公共区域或设施,如果没有,则使用权首先应该属于种植和建造者。物业公司可以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与业主委员会协商明确小菜园的使用权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