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买的货物之前沟通好是未税价,付款时希望卖家给我开票应该怎么操作?
答:
对于买卖双方之前已经沟通好的是未税价,但付款时买方又要求开发票的情况,我的建议如下:
1. 在付款前,买方应该再次明确告知卖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
2. 卖方应该首先核实买方的增值税资质,确定买方有资格获得增值税发票。
3. 根据买方提供的正确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等资料开具正规发票。发票金额应该是未税价格加上相应税额。
4. 如果之前协商的价格不含税,则需要重新计算价格。例如100元未税价,加6%增值税,实际开票金额应该是100 * (1+6%)=106元。
5. 开票时,卖方可以先开票金额,然后告知买方实际需要支付的税含金额,双方确认后再进行付款。
6. 在合同或付款单据上,应写明“含税”或“含增值税”,以資证明该价格为税含价格。
7. 发票开具后,卖方应保管好发票盖章版,及时交付买方正本发票。
8. 如果卖方不具有开票资质,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代开发票。
9. 整个开票过程中,买卖双方应积极沟通,明确价格和发票内容,以避免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