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判断对错

答:
您提出的判断不准确。关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的法律规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给予下列行政处罚:
(一)责令停驶、罚款、拘留机动车辆的;
(二)暂扣、吊销驾驶证的;
(三)罚款、拘留的;
(四)责令进行审验、培训的。”
第九十三条规定: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处以拘留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拘留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根据上述规定,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处以拘留处罚,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而不是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决定。所以您的判断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