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公民人身权利有哪些

答:
公民的人身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人身自由权
包括人身自由,人身安全,人身活动自由等。公民有权不受非法拘禁,不受酷刑、虐待等残忍的、不人道的待遇。
2. 生命权
公民的生命权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
3. 身体权
公民的身体不受侵犯,不受酷刑、残害。任何医疗行为需要公民自愿同意。
4. 人格权
包括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侮辱,名称权、肖像权等。公民的秘密及隐私也受法律保护。
5. 出入境权
公民有取得护照、旅行的权利。公民有出境的自由,但需要遵守法律规定。
6. 宗教信仰自由
公民有自由选择是否信仰宗教以及选择信仰哪种宗教的权利。
7. 结社自由
公民可以自由地加入或退出各类社会组织。
8. 集会游行权
公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自由地进行集会和游行活动。
9. 思想自由
公民可以自由地进行思想活动,表达意见,不受干预。
10. 通信自由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到法律保护。
综上所述,公民的人身权利范围非常广泛,涵盖人身自由、生命权及各项基本自由权利。这些权利由宪法及法律赋予和保障,是公民的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