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下列情形中,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保险公司实行接管的是( )。A.违规设立分支机构的
答: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保险公司实行接管的情形包括:
A) 违规设立分支机构的。
根据《保险法》第九十八条规定,保险公司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关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对保险公司实行接管。
所以,如果保险公司违反相关规定,未得到监管部门批准就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保险监管部门可以实施对该保险公司的接管措施。
综上所述,根据当前的《保险法》规定,违规设立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属于国务院保险监管部门可以实施接管的情形之一。这是对保险公司违法行为的一种严厉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