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行政事业单位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企业需要开发票吗

答: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企业是否需要开发票,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回答如下:
1.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
2.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企业,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
3. 《发票管理办法》要求,开具发票应当真实反映发生的应税行为和应税收入额。
4. 因此,当行政事业单位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企业时,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行为,行政事业单位作为转让方需要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 发票开具金额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实际成交金额。税率适用增值税的相关规定,一般为5%或11%。
6. 开票时,需要提供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由税务部门审核后开具发票。
综上所述,行政事业单位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企业,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具体操作应符合当地税务部门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