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下列对普通合伙企业设立的论述,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答:
普通合伙企业设立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合伙人不少于2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得少于2人。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 签订合伙协议。合伙人之间需要签订书面合伙协议,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合伙人姓名或名称、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合伙人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合伙人权利义务、合伙管理机构设置、利润分配方式等。
3. 办理注册登记。根据合伙协议,合伙人需要到工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普通合伙企业无需缴纳注册资本。
4. 不具备法人资格。普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注册后不独立享有法人财产权。合伙企业的债权债务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协议约定或者其他约定共同享有、共同承担。
5. 执行合伙人登记。合伙企业可以登记1-3名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其行使合伙企业权利、履行义务。未登记的普通合伙人不代表合伙企业对外活动。
综上,设立普通合伙企业需要两人以上签订合伙协议,办理注册登记,不具备法人资格,合伙人权利义务依合伙协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