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离婚案判不离婚,分居时间怎样计算?

答:
对于离婚案判不离婚的情况,分居时间的计算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 分居必须是夫妻双方自愿分居。如果一方不同意分居,则不计入分居时间。
2. 分居起始时间点应当从双方实际分开居住生活开始计算,分居期间如有同居情况,则分居时间中断。
3. 分居期间,双方虽居住分开,但婚姻关系依然存在,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 我国《婚姻法》规定,分居满两年可以协议离婚;分居三年可以单方申请离婚。所以在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中,如果分居不满法定年限,则分居时间不作为准予离婚的条件。
5. 如果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另一方提出复婚,法院可以判决不离婚,维持婚姻关系,此时分居时间也中断。
6. 在符合法定分居期限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分居时间应当从双方最近一次分居开始计算。
7. 分居期间需留存分居起止时间的证据材料,如双方达成的分居协议、分居不ar等,以证明分居的合法性及准确时间。
综上所述,分居时间计算需要注意分居的法定性质及连续性,在判不离婚的案件中,应以最近一次分居的时间为准,同时注意留存证据证明分居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