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判决离婚后一方再起诉怎么办
答:
对于判决离婚后一方再起诉的情况,我的建议如下:
1. 检查再起诉的理由是否具备法律依据。如果再起诉仅仅是为了延误执行或纠缠,法院可能会驳回再起诉的请求。
2. 如果再起诉理由成立,需要区分以下情况:
(1)如果是要求变更抚养费、财产分割等事项,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判决。需要提供再起诉理由以及 changed circumstances。
(2)如果是要求撤销离婚判决,必须在判决生效后1年内提出,且需要提供重大事由(如:离婚判决时隐瞒了实质事实)。
(3)如果判决离婚后发现隐藏财产,可以要求追加分割财产。
(4)如果是要求增加损害赔偿金,需要举证证明离婚判决时没有考虑到的损失。
3. 被起诉方收到传票后,可以提出管辖权抗辩、当事人资格抗辩等程序上抗辩;也可以就再起诉请求的实体问题提出抗辩理由。
4. 案件审理中,法院会审查再起诉的理由是否成立,必要时可以要求补充证据或鉴定意见。
5. 法院判决后,再起诉一方仍不服的,可以按适用的上诉程序上诉。
主要是再起诉要有法律依据和新情况,被告可以提出程序或实体上的抗辩,法院也会审查再起诉理由是否成立。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