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夫妻之间相约自杀犯法吗?

答:
关于夫妻之间相约自杀的法律性问题,我给出以下分析:
1. 从法律层面,我国《刑法》第232条对组织、煽动、教唆他人自杀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所以,如果一方起组织、煽动、教唆作用,成功促使另一方自杀,这种行为就属于教唆或怂恿他人自杀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 如果两人真的只是相互之间达成协议,没有一方对另一方形成强制、欺骗或者教唆的效果,仅停留在表达意愿的层面,那么这种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但是鉴于自杀属于违法行为,如果两人最终真的实施自杀,这种相约自杀的行为本身也是有违法性和危害性的。
3. 从司法实践中,对于相约自杀的夫妻,法院通常也会从教唆、胁迫自杀罪方面进行审查,如果被认定一方具有教唆、胁迫行为,那么就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否则,即使自杀成功,也可能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4. 但是无论如何,从法律政策和道德角度,都不应鼓励或容忍这种相约自杀的行为。社会和家庭应该采取积极措施,避免这种悲剧发生。
综上所述,夫妻之间相约自杀,如果实施了自杀行为,都是有违法违背生命伦理的嫌疑,但不一定在所有情况下都会构成犯罪。还需要具体分析两人的角色关系和行为背景,以认定是否属于教唆或怂恿他人自杀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