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1000元怎么判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判断和处罚标准如下:
1.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情节较轻的,可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造成较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 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 导致特别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5. 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
6. 对于故意损毁他人财物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通常会认定为“造成较大损失”,会被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并需要支付罚金。
7. 在判决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行为人主观恶性、损毁财物的价值、所造成的损失后果等。
8. 如果违法所得超过犯罪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所以,对于故意损坏他人1000元财物的处罚,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审判的裁量,但通常会被判3年以下刑罚。支付罚金或赔偿也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