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拐带小孩罪是否存在合法性?

答:
拐带小孩在中国属于违法行为,不具有合法性,具体分析如下: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拐卖妇女、儿童情节恶劣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拐带小孩的行为侵害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权,同时可能导致被拐带者遭受贩卖、非法收养、虐待、强迫劳动等次生犯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
3.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拐卖妇女儿童规定》等法律法规,拐带小孩的行为不具备任何合法性,不能以取得监护权或收养等名义进行包装或掩饰。
4. 即使是监护人,也不能通过非法手段拐带被监护人,这同样构成犯罪。监护权必须通过合法途径取得。
5. 罪犯有时会伪装成亲属或熟人,诱拐、绑架小孩。这种手段并不能成为免罪或减罪的理由,行为本身不具合法性。
6. 拐带小孩既侵害个人权益,也危害社会秩序,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都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不应被容忍或支持。
7. 综上所述,拐带小孩的行为在中国属于违法行为,不存在任何合法性。应依法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