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消防档案一般一式两份,分别由( )和本单位消防保卫部门保管。
答:
消防档案一般按照一式两份制度管理,具体保管情况如下:
1. 消防档案的两份,一份由消防监督管理部门保管。这是按照档案监督管理的要求,上级主管部门应保管第一份档案的规定。
2. 另一份档案由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部门,也就是企业或公共场所的消防保卫部门负责保管。这满足了档案的业务使用需要。
3. 消防监督管理部门主要是指市、县或者区级的消防救援支队。他们负责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 本单位的消防保卫部门是企业、学校、医院等单位内部专门设置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他们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
5. 两份档案应保持内容一致。如果发现不一致,以消防监督管理机构保管的档案为准。
6. 此规定强调了消防监督部门和属地管理的责任,也有利于提高档案的完整性及消防工作的规范性。保障了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