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配

答:
关于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中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主要可以概括如下:
1. 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分,除非双方协议或者法律另有规定。
2. 财产以实物分割为主,难以分割的可以由一方补偿另一方。如果实物难以确定归属,可以变价折算现金进行分割。
3. 夫或妻的个人财产,以及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后由他人赠与一方的财产,继承或接受赠予的财产等,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按属于谁的财产归还给谁。
4.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无法确定债务归属的,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
5. 离婚时,夫或妻对共同财产做出较大贡献的,可以在分割时给予较多补偿。
6.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教育费等费用以及生活费用,需要由夫妻协议解决。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通常由经济条件好的一方承担较多义务。
7. 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可以在分割时向对方少分或不分属于隐藏、转移等的那部分财产。
8. 具体分割方案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员、人民法院等机构协助确定。
所以在离婚分割财产时,需要区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公平分割共同财产,并考虑各方面因素,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解决分歧,依法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