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92年以前合同制工人工龄怎样认定
答:
对于1992年以前的合同制工人工龄认定,可以总结如下:
1. 1992年以前实行合同制的用人单位,其工人的工龄应当以实际工作时间计算。计算方法是把每一份合同的实际工作时间累计起来。
2. 对于同一单位连续签订合同的,每一份合同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连续计算。例如张某在某企业先后签订了3份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可视为在该企业连续工作3年。
3. 对于非同一单位签署的合同,每份合同的实际工作时间不能连续计算。例如李某在甲企业工作2年后,转到乙企业工作1年,其工龄应计为在甲企业2年,在乙企业1年,不能连续计算为3年。
4. 计算合同制工人工龄时,实际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不足1年的服务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例如在同一企业工作,3个月算1年,6个月算1年。
5. 学徒、实习期间根据实际工作时间计入工龄。
6. 企业应妥善保管工人的劳动合同和工资、社保等证明材料,作为确认工龄的依据。
7. 对工龄有争议的,工人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8. 1992年实行合同制的企业,要为合同工人建立工龄文件,并采取措施确认工人工龄,为今后处理退休、医疗、工伤等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