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员工保销的住宿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要扣除吗?

答: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员工保销的住宿费,企业在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扣除,主要看该住宿费的性质:
1. 如果该住宿费属于员工的工资性所得,应计入员工个人综合收入,由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在实际发生额的基础上按规定扣除该住宿费支出。
2. 如果该住宿费属于企业支付的福利性支出,应计入企业负担的员工福利费用。企业在汇算清缴时可以在实际发生额的基础上全额扣除该住宿费支出。
3. 如果该住宿费属于企业正常的业务招待费用性质,在扣除标准以内的部分可以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但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4. 如果该住宿费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无关,属于非正常支出,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得扣除。
所以,企业在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区分住宿费的不同性质,根据规定判断其扣除与否及扣除标准,不能简单全额扣除,也不能简单不予扣除,要逐项进行判断和处理,以免出现计税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