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结转未交增值税会计处理
答:
对于结转未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主要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
1. 当期应交增值税大于实际已交增值税
(1)借:应交税费-增值税
贷:增值税留抵税额/库存现金
确认尚未交纳的增值税。
(2)借:损益-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冲减相关业务收入。
2. 当期应交增值税小于实际已交增值税
(1)借:增值税留抵税额/库存现金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
确认预交的增值税。
(2)借: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贷:损益-营业税金及附加
增加相关业务收入。
3. 年末增值税结转
年末未交增值税余额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贷记“增值税留抵税额”,并结转到下一个会计期间。
下一期年初,上期末增值税结转余额的借方转入“增值税留抵税额”,贷方转入“应交税费-增值税”。
以上是结转未交增值税的主要会计处理,需要根据实际增值税计算和交纳情况进行相应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