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在我国公司法上,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是依中国法律设立的中国法人。( )
答:
在我国公司法上,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是依中国法律设立的中国法人。(错)
关于这个说法,我的看法是: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是依中国法律设立的中国法人。
2. 外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分支机构,其法律地位是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不是一个独立的中国法人。
3. 分支机构不是法人,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行为由设立它的外国公司承担责任。
4. 分支机构虽然可以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但都必须在其外国公司的业务范围内。它不是一个独立的企业法人。
5. 外国公司要在中国设立法人,必须要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单独设立外商独资公司或中外合资公司等企业法人。
6. 所以,外国公司在华设立的分支机构,并不是依中国法律设立的中国法人,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关于这个说法,我认为它是错误的。外国公司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并非中国法人,其法律地位是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