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对于劳动争议诉讼,人民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答:
对于劳动争议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1. 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4条第1款的规定。
2. 如果被告住所不明或者其他原因致使起诉状不能及时送达的,应当通知起诉人限期提供被告的联系方式。起诉人提供后,人民法院应及时送达。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20条的规定。
3. 如果人民法院未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的,应当记录未能送达的原因。这是为了证明人民法院已经尽到了送达义务。
4. 即使超过了5日送达期限,人民法院仍应及时送达起诉状副本。因为送达起诉状是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和当事人诉权的重要保障。
综上所述,人民法院应严格遵守5日送达起诉状的规定,同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起诉状尽快送达被告,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超过5日仍应及时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