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精神病监护人去世自己可以送材料年审吗?
答:
对于精神病人的监护问题,我给出以下建议:
1. 根据中国《精神卫生法》的规定,精神病人必须有监护人。如果原监护人去世,应该重新确定监护人。
2. 监护人去世后,患者本人、患者的近亲属、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等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确定新的监护人。
3. 在新监护人确定前,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需要由医院或居委会予以临时保护。精神病人不应该自行处理监护相关事务。
4. 对于年审等监护事项,应由监护人或临时监护机构代为处理。精神病人本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适宜自行送交年审材料。
5. 确定新监护人后,新监护人即为精神病人的合法监护代表,可以代表精神病人处理相关监护事务,包括年审材料的整理和提交。
6. 如果精神病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决。
7. 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最大限度地保护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因为监护人更替或其他原因而影响患者的治疗和生活。
综上所述,精神病人不应该自行送交年审材料,需要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的临时监护人代为处理监护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