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具有( )情形时,公安机关可以在职权范围内并案侦查。 A.一人犯数罪的B.共同犯罪的
答:
关于公安机关可以在职权范围内并案侦查的情形,可以详细回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章“案件的审查、立案和侦查”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在进行案件侦查时,具有以下并案侦查的情形:
1. 一人犯数罪的
如果同一犯罪嫌疑人犯了数罪,系列作案或多起独立作案的,公安机关可以将该人所涉多个犯罪案件并案侦查。
2. 共同犯罪的
如果几个犯罪嫌疑人共同犯罪,共同故意实施了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将共同犯罪的多个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并案侦查。
3. 犯罪事实相关联的
如果几起刑事案件中的犯罪事实相关联,具有事实上的联系和关联,为了查清犯罪事实,可以将相关案件并案侦查。
4. 其他应当并案侦查的情形。
通过并案侦查,有利于统一侦查方向,形成合力,确保案件侦查的全面、客观。但并案后,仍应分案审理、定罪处罚。
所以,公安机关具有一人犯数罪和共同犯罪的并案侦查情形。这有利于案件的全面、高效侦查。